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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救生安全管理规范


游泳字〔2021〕276号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印发《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救生安全管理规范(2021版)》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了深入贯彻体育工作安全发展理念,进一步加强自然水域

公共游泳场所救生安全规范与专业技术服务,预防在自然水域公

共游泳场所发生溺水事件,特制定了《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救

生安全管理规范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体育总局游泳中心2021 年 12 月 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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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救生安全管理规范

(2021版)

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救生安全规范与专

业技术服务,预防在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发生溺水事件,保护

人民群众游泳健身安全和身体健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

法》、《全民健身条例》和国家体育总局等 11 部委联合下发的
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》体规字

〔2021〕3 号文件精神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(以下简称:游

泳场所),是指在江、河、湖、海的近岸水域专门划定的游泳区

域。本规定指的是向公众开放场所包括经营性游泳场所和非营业

性游泳场所。

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,是指对在江、

河、湖、海的游泳者进行安全监护、对溺水者实施救助的救援人

员,是游泳场所开放必须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第四条本规定适用我国境内自然水域开设的公共游泳

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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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游泳场所的基本条件。

(一)选址应遵循“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”的原则。水流较

小(小于 1 米/秒)和潮汐较小的水域,在水深 1. 5 米以下开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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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水底坡度不大于1:10,无障碍物,尽可能避开潮汐影响较

大等不安全水域。

(二)水质应达到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(GB3097-1997)。

(三)陆地区域设置与器材配置要求:

1.设置救生观察台,医务站(急救站)、淋浴区、工作区,

服务区、游泳者休息区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防溺水系统等。

2.设置覆盖全区域的声音、视觉信号传播工具(如广播器

材、大型显示屏等),能使游客实时获得相关信息,又能保证在

危险事件突发初期,播送相关信息和警报,引导人们安全疏散。

3.设置安全标识,即:告知牌、警示牌、须知牌、游泳场

旗帜信号。

告知牌:游泳场示意图、救生员岗位值班图、绿色通道、应

急通道、残疾人通道、救生器材标志牌、各工作间标志牌、水

温、气温、海浪、潮汐等。

警示牌:游泳区域禁止潜水、禁止冲浪、禁止滑水、禁止钓

鱼,泳滩禁止烟火、禁止遛狗等。

须知牌:游泳者须知、游泳安全须知、紧急抢救程序须知

(抢救宣传牌)等。

旗帜信号:包括红黄旗、十字旗、红旗等。红黄旗表示该区

域由救生员值班保护;十字旗表示游泳场有医疗服务;红旗表示

该区域有危险,禁止游泳或戏水。

(四)在划定的游泳水域周边设置防鲨网,以防出现有毒水

生物、大型凶猛鱼类对游泳者的伤害。



(五)游泳场所泳滩地面应保持平坦清洁、沙粒松软,泳滩

上不得有可能伤及游泳者安全的碎玻璃、坚硬锋利等危险物。

(六)游泳场所夜间开放必须保证游泳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

应不低于 200Lx(参照国标:GB19079-2013),保障救生安全

需要,还应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。

(七)游泳场所的各类公共标识应符合 GB/T10001.1 的

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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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游泳场水域设置要求。

水域大小应根据实际水环境条件划分,设置若干区域,如:

游泳区、戏水区。每个区域都设有清晰的安全水域标志(如旗、

杆、标、线、围栏、栏网等显示的活动区域)。

每个开放区域之间用红色或橙色浮球线联接起来,形成安全

游泳区域界线。小型游泳场所可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大

小的游泳水域。

第七条救生器材设备配置要求。

合理有效配置救生器材设备,保证全游泳水域的任何位置发

现险情时,最近的救生员能及时携带相关救生器材赴救。

常规器材设备:救生浮标、救生圈、救生杆、救生绳、救生

板十头部固定器、救生桨板、冲浪板、独木舟、救生筏、救生皮

艇、水上摩托十救生板、水上救生浮台、AED、防水实时通讯

器材、呼吸球囊、氧气瓶。

水上救生浮台:水上观察台是设置在安全游泳水域深水区以

及安全警界线最外围的救生值岗台。同时也是为游泳者提供短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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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的一个浮台。固定浮台应能经得起水流的冲击。台上配置救

生杆、救生球、救生圈、救生浮标等常用救生器材,以备紧急情

况时救生员施救使用。

第八条救生员基本装备

救生员需身着统一救生服(上身橙色,下身红色),并佩戴

相关装备上岗:哨子、防水对讲机、手提扬声器、脚蹼、潜水镜

十呼吸管、急救腰包(救生绳、单向呼吸阀等)、防水随身视频

记录仪、以及个人防护性物品(太阳镜、遮阳帽、防晒用品等)。

第九条救生员配置与管理

(一)救生员配置原则上按照每 1000 平米及以下的游泳水

域,应至少配备救生员 2 名;水面积在 1000 平米以上的游泳水

域,应按照水面积每增加 100 平米增加 1 名救生员。救生员固定

岗位(观察点)每间距 70 米设置 1 名。保证救生员在观察点的

视野能巡视水域和泳滩无障碍。

救生员的配备可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设置观察台救生员、沙

滩巡逻救生员、水上巡逻救生员和水上固定观察台救生员等岗

位。当游泳者增多的情况下,要及时增加救生员人数,并增设流

动岗。在夏季救生员高温环境下作业,应适时对救生员进行轮岗

(即:每小时替换轮休制),保证救生员有充沛体力和精力执岗。

(二)救生员培训考核。救生员应通过省级以上救生协会举

办、或授权相关救生机构举办的自然水域救生技能的专业培训,

经考核合格、并取得中国救生协会自然水域游泳救生员注册证。

(注:每个在岗班组配备至少二人具有驾驶救生皮艇、水上摩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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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鱼swim王教练:

等动力救援设备的资质)。

(三)救生员岗前要求:

1.救生员岗前 12 小时,禁止饮用酒精类各种饮品。

2.身着统一救生员服,携带救生器材,参加岗前会议

3.岗前会议由当值救生组长对各岗位上岗救生员提出执岗

要求,重点区域及注意事项,并检查通讯设备信号正常。

(四)救生员每年须经年度技能考核、注册及健康检查通过

后,方可上岗。

第十条游泳场所日常开放安全管理

(一)游泳场所安全开放管理非常重要,是对人民群众安全

游泳的重要保障,开放时必须升起救生员在岗的红黄旗,告知游

泳者游泳场正常开放。对公众开放自然水域公共游泳场所开放的

日期和时间由当地批准机构确定公告。

(二)游泳场遇到下列之一情况必须停止开放:

1.无救生员执岗时。

2.雷雨、台风及其他恶劣天气。

3.危险性生物在游泳安全区水域附近出现。

4.水域严重污染。

5.三级浪潮以上。

6.其他不可抗力因素。

(三)泳滩地面环境的维护与管理

在游泳场所开放期,每天都要定时对泳滩及沿岸休息区进行

清理维护。重点清理泳滩沙中的玻璃碎片、贝类、碎石、坚硬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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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鱼swim王教练:

利物、杂草等危及安全的垃圾。确保泳客在泳滩沙土地面赤脚行

走安全。

(四)游泳水域环境的安全维护与管理

游泳场所开放前必须将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,并检查安全区

联接的浮球缆绳是否完好无损。开放中发现水中有漂浮物要及时

打捞,保证水面清洁和安全。

游泳场所要及时清理安全游泳区内底部危及安全的垃圾。

(五)防鲨网的维护与管理

游泳场所每天开放前要有专人检查防鲨网是否完好。如遇鲨

鱼或大型鱼类出没后要及时检查防鲨网是否受损,并及时修复。

(六)游泳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

无阻,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、阻塞。

第十一条游泳场所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,应当履行下列安

全管理职责:

(一)设立安全责任人。游泳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

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水上安全责任人,负责检查和督导

游泳场所日常开放的安全工作。

(二)建立相关救生安全管理制度。包括:

1.救生员职责、纪律、奖罚等管理办法。

2.岗位分布及责任区示意图。

3.急救车辆路线(绿色通道)示意图。水上摩托车、橡皮

冲锋舟、浆板巡查路线与急救路线示意图。

4.应急预案,应包括:恶劣天气、安全器材破损(防鲨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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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鱼swim王教练:

等)、溺水事件急救等。

5.救生器材、防护装置、急救装备、警示警告牌、巡查记

录表。

6.突发事故(现场处置,无后果)现场登记确认表。

7.救生员上岗、轮值、岗位记录表。

8.气温、水温、风向记录表。

9.救生员定期训练记录。

(三)游泳场所经营者有责任购买公众责任保险,并为参与

活动的公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
(四)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,及时消除

事故隐患,并将检查、消除情况记录存档。

(五)确保游泳场开放时的实际人数不超过设计的最大安全

容量。

(六)建立游泳场所紧急预案机制。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,

制定出相应详细的实施预案。责任到人,工作到位,并对紧急预

案进行反复演练。一旦事故发生启动紧急预案时,能做到从容应

对,快速、高效处理。

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

救生协会负责解释。

第十二条本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
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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